领导致词

领导班子

各室职能

书记信箱

纪委文件

工作制度

举报指南

 
 
 我区举行学习贯彻党...
 特区人民医院让利患...
 我区对医药市场进行...
你现在的位置:
重庆某高校后勤处正副处长采购受贿落马(图)

2006-10-24 18:40:40
【字体:


黄宁在法庭上受审

    南岸某知名高校后勤处两正副处长利用采购办公桌椅、家具的机会涉嫌受贿,双双被查办。继副处长被判刑后,原任处长也于昨日在南岸区法院受审,南岸检方指控其涉嫌受贿11万元。

    收受供货商好处费

    据悉,从2002年至2006年,该校总务处更名为后勤处,而黄宁一直在后勤部门担任处长一职。今年6月案发时,40岁的黄仍是后勤处处长。

    记者在该校网站查询得知,该校后勤处就像一个大管家,负责校园内商业网点管理,校园房屋、道路的日常维修,水、电、气供应和设施的管理、检测、维修,全校师生员工的饮食服务、食品卫生监督,标准化食堂和学生公寓建设等等。

    检察官陈明浩昨日在法庭上指控,从2003年至今,利用学校采购家具、食堂厨房设备、学生公寓的被服等后勤物资以及校园维修的机会,负责这些工作的黄宁先后笑纳了家具单位、厨房设备单位等6家企业的老板送上的11万元人民币。

    记录行贿法庭作证

    检察官举示了大量证据,其中一份证据是行贿人贺某的文字记录,该记录写着送给“黄处”人民币2万元、港币9000元。

    黄宁的辩护律师辩称,“黄处”并不能说明就是黄宁,这种记录不能作为指控黄受贿的证据。法官查看完行贿记录当庭表示,该记录有提取人(侦查人员)签字、单位盖章,结合行贿人的证言等其他证据来看,这份行贿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。

    面对检方指控,黄承认了收钱的事实。

    副处长受贿已获刑

    在行贿人贺某的行贿记录中,还有该校后勤处副处长李在永的名字。而李在永早在8月16日就被南岸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、缓刑2年。

    法院查明,李在永于2004年至2005年6月担任后勤处副处长期间,行贿人贺某与该校签订了140万元的家具购置合同。贺为了感谢李,先后3次送给李好处费1.5万元人民币和7000元港币。因李在案发后积极退赃,法院综合李的悔罪表现,最终对其判处缓刑。 (记者 罗彬/文 通讯员 陈明浩)

 

 

作者:
来源:新华网
打印】【关闭
 
 

关于本站  |  版权声明  |  隐私声明  |  网站声明  |  常见问题  |  网站地图  |  联系我们

版权所有:中国共产党六枝特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六枝特区监察局 0858-5322073
技术支持:六枝特区党委政府信息管理中心 0858-5324658
建议用1024×768分辨率进行浏览可取得最佳效果

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