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周雪林是浙江省永嘉县的一名信贷员,只因碍于同事面子,讲朋友“义气”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借用他人的名义办理贷款,多次套取信用社资金归他人使用,或截留他人用于还贷的资金归自己使用,涉案金额达190万元。10月8日,浙江省永嘉县检察院以涉嫌挪用资金罪将周雪林依法提起公诉。
检察机关指控,在2001年至2003年8月期间,周雪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与其同事戴某(已判刑)商量好,多次借用他人名义,办理贷款手续,套取资金给戴某个人使用。被套取的资金,部分用于戴某归还先前的贷款。周雪林还截留他人用于还贷的资金,给自己使用。
周雪林共挪用资金62笔,金额达189.9万元,其中180.4万元至今未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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